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(记者任震宇)近期,非法北京针对小客车配置指标出台新政策 ,转让置拟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摇号并且增加新能源指标配额数量。小客效由于中签对象针对更精准,车配该政策一推出 ,标法即受网民拥护 。院判议无同时,决协也再度使小汽车政策受到关注 。非法通过签订小客车配置指标转让协议 ,转让置将小客车配置指标转让给他人 ,小客效由此产生纠纷怎样解决?车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提醒消费者 ,此类协议违法,标法属于无效合同,院判议无不受法律保护。决协
●基本案情
2015年 ,非法鞠某某与赵某某签订《车辆指标转让协议》 ,约定赵某某将其所有的北京小客车配置指标转让给鞠某某,鞠某某需向赵某某支付转让小客车配置指标的费用 。随后,鞠某某使用赵某某的小客车配置指标购买了车辆 ,并支付了购车款,但赵某某未完全配合办理相关手续,双方发生争议。鞠某某将赵某某诉至法院,请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 ,要求赵某某退还小客车配置指标转让费。
一审法院认为 ,按照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 ,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、公平 、公正的原则,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,不得转让。赵某某与鞠某某签订的《车辆指标转让协议》,损害机动车登记管理的公共秩序和身份证管理的公共秩序 ,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,赵某某应当返还鞠某某小客车配置指标转让费。赵某某不服一审判决,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。
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 ,《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 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 (二)恶意串通 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 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 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 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”